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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认证维护与更新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技术文件通常应包括下列内容:
a . 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
b . 产品的型号,编号。
c .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 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e . 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f . 产品电原理图。
g . 产品线路图。
h . 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
i . 测试报告 (Testing Report)。
j . 欧盟授权认证机构NB出具的相关证书(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
k . 产品在欧盟境内的注册证书 (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 I医疗器械,普通IVD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l . CE符合声明(DOC)。
苏州质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0认证申请条件
开展质量认证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经贸合作。这个认证目的非常清楚地说明,企业要开展认证必须具备条件才能申请认证。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三章专门讲了条件和程序,归纳起来,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质量稳定指的是产品在一年以上连续抽查合格。小批量生产的产品,不能代表产品质量的稳定情况,必须正式成批生产产品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认证。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符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和批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抽样予以证明。
4.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GB/T19001-ISO9001中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建立适用的质量标准体系(一般选定ISO9001来建立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企业即可向国家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一般说,已批量生产的企业多基本具备了前三个条件,后一个条件是要努力创造。目前应该积极开展宣传贯彻GB/T19001-ISO9001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质量体系认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企业已按GB/T19001-ISO9001中的质量保证标准建立和实施可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ISO9001标准要求和特点
质量是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本世纪全球经济发展关注的主题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人类对客观事物认知的加深,质量不断被赋予新的生命和使命。当今各国经济的相互交融与全球贸易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成员对质量日趋**的追求给ISO9001标准带来据大的发展空间。
1987版ISO9000族标准来源于英国标准BS5750。为了在质量管理领域推广这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专家和该组织的成员国经过卓有成效的努力和辛勤劳动,于1987年产生了首版ISO9000族标准,即ISO9000:1987系列标准,使之成为衡量企业质量管理活动状况的一项基础性的国际标准。自此,ISO9000族标准就如同一本全球畅销书,在欧洲、美洲、亚洲以及全球逐步推广开来。这种质量管理模式在给企业管理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给世界贸易带来质量可信度、给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评价基础的同时,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客观认知的提高和标准自身的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从ISO9001系列标准的演变过程可见,1987版ISO9001标准从自我保证的角度出发,更多关注的是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1994版ISO9001标准则通过20个质量管理体系要素,把用户要求、法规要求及质量保证的要求纳入标准的范围中:2000版ISO9001标准在标准构思和标准目的等方面出现了具有时代气息的变化,过程方法的概念、顾客需求的考虑、持续改进的思想贯穿于整个标准,把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和程度体现在标准的要求之中。
随着ISO9001标准应用的普及和标准用户的增加,ISO9001标准中过多的标准数量、标准在不同经济技术领域中应用的难易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成为标准使用中普遍关注的焦点。为解决1994版标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考虑到标准未来的发展,充分满足顾客的需其,ISO/TC176于197年进行了一项有1120位用户和顾客参与的全球性采用ISO9000族标准情况书面调查,征集标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标准的修订中更准确地理解标准用户的需求,在新版标准的内容中更确切地体现质量管理体系的综合功能和效能。书面征求意见的内容也包括修订标准的意愿、ISO9001标准与ISO9004标准的各自特点和相互关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关系等。历经5年与2000年12月15日正式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实施,ISO9000、ISO9001、(iso9000及iso9001的区别)、ISO9004和ISO19011四项标准构成新版ISO9000族标准的核心标准。
2000版ISO9001标准在结构、内容、构思等方面与1994版标准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版标准采用了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机构模式,这与1994版ISO9001标准以20个要素为基础的机构模式完全不同。以过程为基础的结构模式比以要素为基础的结构模式更切合实际,被更多地运用在当今的管理活动中。过程模式的使用实现2000版ISO9001标准内容与ISO14001标准中的PDCA循环相统一的目的,并把1994版ISO9001标准的20个要素全部容纳到新版标准中。从变化的角度来看,新版ISO9001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 标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ISO9001:2015标准作为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可适用于各类组织,不受组织类型、规模、经济技术活动领域或专业范围、提供产品种类的影响和限制。标准的这一特点可从四个方面表现出来:
1、 任何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考虑四个应考虑四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管理职责,包括方针、目标、管理承诺、职责与权限、策划、顾客需求、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评审等项内容;其次是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等项内容;第三是过程管理,包括顾客需求转换、设计、采购、产品生产与服务提供等项内容;第四是测量、分析与改进,包括信息测评、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产品监测和测量、过程监测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等项内容。质量管理体系的四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新版标准条款中的分类。
2、 标准中使用的术语"产品"一词,有双重的含义。术语"产品"可意指有形的实物产品,也可意指"服务"。
3、 组织采用该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其主要目的是展现组织有能力持续提供满足顾客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能确保其通过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增强顾客的信任。
4、 标准条款的内容和要求使用了清晰的语言和术语,综合反映各类质量管理活动的特征,减少了对标准条款理解和适用的难度。
二、 明显改善了ISO9001标准与ISO14001标准的兼容性 新版ISO9001标准能够更好地与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相互兼容,这是标准实施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顾客需求。这种需求以现有的和期望的两种方式存在。改善ISO9000系列标准与ISO14000系列标准的兼容性可从新版ISO9001标准的结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标准内容、标准使用的语言和术语等方面显现出来。组织的管理活动及管理体系在采用两个体系的标准时,有可使用的同时符合ISO9001标准和ISO14001标准的管理体系要素。在对产品/服务质量、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的管理与控制中,过程模式和PDCA循环方法可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顾客需求与社会感兴趣团体的利益成为两个系列标准的共同目的。监测、测量、分析与改进作为管理活动的必要措施在两个系列标准中以同样的方式提出,更有利于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提高有效性。
新版ISO9001标准的另一个兼容性特点,是为1994版ISO9001、ISO9002、ISO9003标准的用户提供了转换的便利。从1994版ISO9001标准要素与2015版ISO9001标准条款的对比来看,1994版标准的20个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完全包容于新版标准条款和内容中。1994版标准的用户向新版标准转换,只需对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相应归类和部分调整。
三、标准条款和要求的可取舍性
采用标准的原则之一是符合标准的所有要求,这是标准化活动的一项基本特征。显而易见,如果组织的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在质量挂你体现适用范围内,其质量管理体系应服务ISO9001:2015标准所有条款的要求。但由于组织功能、产品客观特征和标准应用范围的不同,在标准的采用过程中,无论组织是将其全部还是部分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置于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内,都可能发现存在标准条款不适用的情况。为此,ISO9001:2015标准通过1.2"标准适用范围"条款给出对不适用的标准条款和要求进行删减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组织在采用新标准的过程中,可根据其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和应用范围对标准条款和要求做出取舍,删减不适用的标准条款。这里所说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求是指对选定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采用标准的情况;应用范围是指对全部或部分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采用标准的情况。无论组织是否对标准条款和要求进行取舍,采标的结果均应表明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的符合性。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可通过组织的自我声明、第二方考核或第三方认证来完成。因此,新版标准将标准条款的删减限定在第7章"产品实现"的内容中。同时,对标准第7章的内容进行删减时,还应考虑是否对组织的能力、职责、产品提供和产品实现带来困难。
毛绒玩具
电动玩具
塑胶玩具
童车 等等
玩具指令要求
符合欧盟标准要求
新指令发布之后,各成员国于18个月之内,即2011年1月20日之前将其转换为本国法律。
此外,新指令还设定了2年的过渡期,即符合旧指令要求的产品于2011年7月20日之前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而其中化学要求条款的过渡期则是4年,即符合旧指令中化学要求、而不符合新指令中化学要求的产品,可以于2013年7月20日之前继续投放市场。
新指令的改变“玩具”范围及定义:设计为或用于为14岁以下儿童玩耍使用的产品,无论是否专门用于玩耍的产品。
对各个经济运作实体的要求:
一、 制造商:
A、 保证玩具设计符合欧盟规定的玩具基本安全要求和特别安全要求
B、 制定产品档案(Product File/Technical Document)和实施符合性评估程序(即进行符合性评估/安全评估)。当产品评估结果合格时,制定EC符合性声明
C、 在玩具投放到市场后,产品档案和EC符合性声明必须保存10年
D、必须确保在一系列的生产过程中保持生产合格的程序到位,必须充分的考虑任何设计或特征的变更及所参考的协调标准的更新所引起符合性变化。
E、必须在玩具上标明类型,批号或系列号或模型编号,或任何其他确认身份的信息:当受玩具的尺寸或特征限制时,可在包装或说明书注明这些信息。
F、必须将他们的名称,注册名称或注册商标以及可被联系的地址标注在玩具或包装上;当玩具尺寸有限,可在附带的说明书上注明以上信息
G、说明书和安全信息等必须采用所在成员国消费者容易理解的文字
H、当制造商人为或有理由相信投放入市场的玩具不符合欧盟法规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撤回或召回,当玩具出现风险时,必须立即通知成员国的主管部门
I、 在收到主管部门的要求时,必须向其提供所有信息和文件以证明玩具合格。同时与其合作,采取行动消除玩具所出现的危险
二、进口商和分销商要求
新指令要求进口商和分销商逐级检查,包括:
-进口商应检查制造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如是否有技术档案、是否进行合格评定程序,需要时可随机抽样检验;
-合格标志,如将进口商名称打在玩具或包装上,以便联络;
-保证玩具上的说明书或其他资料是用消费者能理解的语言书写
-保证在玩具运输或贮存过程仍然符合要求等。
三、大幅度加强了化学性质的要求
A、 玩具必须遵守关于若干类产品的欧盟法令,以及若干类物质和混合物的限制规定(包括REACH法规)
B、 禁止在玩具或玩具部件中使用致癌的、诱导基因突变的或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CMR)
C、 玩具本身是物质或混合物的,必须遵守相关指令和法规
D、 加强了对重金属元素迁移量的限制-/gjdbi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