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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椭圆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进行编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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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厂实验室的监督核查程序
9.1质量技术部组织由*实验室参与的核查组对工厂实验室进行监督核查,并分派核查任务。
9.2对于监督核查符合要求的工厂实验室,CQC维持其授权资格;对于监督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工厂实验室,CQC可暂停或撤销其授权资格。
9.3当CQC有理由质疑工厂实验室检测能力,或发生有关实验室的投诉等情况时,CQC有权增加监督频次。当工厂实验室出现质量问题时,CQC可暂停或撤销其授权资格。不应免除*实验室对检测结果负有的责任。现场检测过程中发现工厂实验室存在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报告认证机构。
9.4 工厂实验室扩项审批程序参照6部分执行。
9.5关联企业的企业分类发生变化(如国抽、省抽不合格列入D类企业),检查部/分中心将企业分类变化信息告知质量技术部对工厂实验室的授权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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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施方式
利用工厂检测资源进行样品检测分为TMP、WMT两种方式。
3.1 TMP方式
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派出的具备资质的*实验室的工程师利用工厂实验室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工厂应派检测人员予以协助。由*实验室审核批准出具检测报告。
3.2 WMT方式
由CQC派出的具备资质的*实验室的工程师目击工厂实验室检测条件及工厂实验室使用自己的设备完成所有检测或者针对工厂提交CQC的检测计划,目击部分检测条件及检测项目。工厂实验室检测人员负责出具原始记录,并与目击*实验室工程师一起按规定的格式起草检测报告。由*实验室审核批准出具检测报告。
4 条件要求
只有经CQC(组织*实验室参与)审核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工厂实验室,方可利用工厂检测资源进行样品检测。
5.1 TMP方式
(a)工厂应为CQC分类管理较高级别的企业,其设计、制造、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处于行业较先进水平;
(b)工厂质量手册应有利用工厂检测资源程序相关的规定,且与CCC认证程序要求相符;
(c)工厂实验室满足GB/T 27025(ISO/IEC 17025)第5章技术能力要求,且通过认可;
(d)工厂实验室应具有相关检测项目标准要求的精度要求的仪器和设备,并良好受控。(符合GB/T 27025(IEC 17025)的技术要求部分对检测设备的所有要求)。
5.2 WMT方式
(a)工厂应为CQC分类管理较高级别的企业,其设计、制造、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处于行业较先进水平;
(b)工厂质量手册应有利用工厂检测资源程序相关的规定,且与CCC认证程序要求相符;
(c)工厂实验室满足GB/T 27025(ISO/IEC 17025)第5章技术能力要求,且通过认可;
(d)工厂实验室应具有相关检测项目标准要求的精度要求的仪器和设备,并良好受控。(符合GB/T 27025(ISO/IEC 17025)的技术要求部分对检测设备的所有要求);
(e)工厂实验室施检人员应熟悉产品结构、检测标准,具备有一定的检测经验;
(f)工厂实验室的检测记录格式能满足来现场进行工作的*实验室对检测信息的要求。
5 职责
申请工厂应确保工厂实验室符合GB/T 27025(ISO/IEC 17025)相关要求,*适当人员负责工厂实验室管理并支持现场检测的运作,确保工厂实验室人员遵从CQC、*实验室的检测安排,确保测试过程符合要求,保持相应认可能力范围的更新及有效。
6 工厂实验室能力评审工作程序
6.1工厂实验室应向质量技术部提出能力评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可由产品认证受理部门转交质量技术部)。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gjdbi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