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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
3C认证标志
3C认证标志
合格评定制度。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3C”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质环认证一向秉承规范操作,诚信经营。凭借多年的潜心积累,已经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50430施工管理体系认证、ROHS认证、FDA认证、CE认证、CCC认证、CQC认证、节能认证、环保认证、天猫 京东 亚马逊 拼多多商城质检报告、产品检测、验厂咨询,管理培训等多块认证领域有了丰富的实盘操作经验,质环认证检测有信心服务好每一个企业。
质环认证检测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已经涉及金融、电力、IT高科系统、化工、五金、塑胶、玩具、灯具、家俱、建材、印刷、路政、农业、物流、环保、汽车、机械制造、电子、轻工、纺织、旅游、电影、食品、酒店、商业贸易、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物业管理、信息技术、政府机构、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证券及房地产等各大行业,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
质环认证检测今后还将不断升级服务理念,立志为各大企业提供更为便捷更为经济的认证服务,为您的产品畅销国内外保驾护航!
CCC免办编辑
什么产品可免办CCC?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三、《目录》中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处罚。
1.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而借口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2.符合本公告条件但没有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3.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
4.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不按原申请目的使用的。
申请流程编辑
企业申请,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每种型号的商品应单独申请。同一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阶段1: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CQC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 关文件和资料。申请阶段变为1。
同时,CQC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
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CQC。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阶段2: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 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阶段3:送样的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致电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 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CQC。
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 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阶段4:样品测试
样品测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不符合项,申请人应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CQC。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获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
(三)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认证委托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获证产品被注销、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当确定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类别和范围。
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十条 认证标志的式样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基本图案如下图:
基本图案中“CCC”为“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
第三十一条 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右侧标注认证种类,由代表该产品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组成。
国家认监委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需要,制定有关认证种类标注的具体要求。
第三十二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建立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按照认证规则规定在产品及其包装、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和标注认证标志。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认证、检查和检测活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认证机构应当将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以及认证证书被注销、暂停或者撤销的信息向国家认监委和省级地方质检两局进行通报。
第三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计划,国家认监委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获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获证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和经营活动使用者不得拒绝监督检查。
国家认监委建立获证产品及其生产者公布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七条 地方质检两局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对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但尚未出厂、销售的,地方质检两局应当告诫其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